“他人即地狱”
反思我们自己,也反思我们的目光。
“他人即地狱。”这句话出自保罗·萨特的剧作《禁闭》,不过这句名言在互联网上的含义日趋肤浅:可能是抱怨社交疲惫、人际关系的摩擦、甚至只是抱怨某个让人头疼的同学或朋友。当我们感叹“他人即地狱”时,似乎是在说:“这些人真烦人,简直是地狱般的折磨!”
然而,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字面意思,那就大大低估了萨特的深刻洞见。萨特所说的“地狱”,当然并非物理意义上的酷刑,也不是简单的“别人很讨厌”。它指向的是一种更为根本、更具存在意义的困境:他人的目光以及它对我们自由本质的挑战。
他人的目光是一种“物化”
萨特存在主义哲学的基石是“存在先于本质”。这句话颠覆了传统哲学认为事物和人拥有预定本质的观点。
柏拉图认为,对于一把刀,它的“本质”(用来切割)是在它被制造(存在)之前就确定了的。但萨特认为,人并非如此。人首先是“存在”于这个世界上,是意识性的存在,拥有绝对的自由。我们没有预设的“本质”,我们就像一张白纸,通过我们在世界中的选择和行动,不断地定义自己。我们的本质就是我们生命选择的总和。我们是“主体”,是自身意义的创造者,是充满无限可能性的源泉。这种自由是绝对的,甚至是一种“诅咒”,因为我们“被判处自由”,无法逃避选择的责任,必须为自己的一切负责。(即使是你声称自己“别无选择”、“身不由己”,或者盲目遵从社会规范,这本身也是一种选择“自欺”的选择)
在这个纯粹的自我意识和自由选择的领域里,“我”是世界的中心,一切都围绕着“我”这个主体展开。然而,这种田园诗般的、不受干扰的主体状态,在“他人”进入视野的那一刻,便被彻底打破了。这里的“他人”并不仅仅指具体的某个人,而是指任何一个具有意识的、能够“看”我的他者。
萨特在《存在与虚无》中,用了一个生动的例子来阐释这个过程:想象一个人正通过钥匙孔偷窥房间里的情景。此刻,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行为中,世界对他而言就是那个钥匙孔和他偷窥的对象。他是纯粹的行动主体,是“看”的主人。突然,他听到背后传来脚步声,他意识到——“我被看见了!”。
就在这被察觉的一瞬间,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萨特将其称为“他人的目光”的降临。“目光”是一种他者意识对我存在的捕捉和审视,这种“目光”具有一种强大的力量,它瞬间将原本自由的、作为世界中心的主体,转变成了他人世界中的一个“对象”。在那一刻,“我”不再是自身世界的主宰。我的世界开始“流失”向那个正在看着我的他人。他人的意识成为了一个新的中心,而“我”则被纳入了他的视野,成为了他所观察、评价、定义的一个客体。我的行动、姿态,甚至我的整个存在,都仿佛被“冻结”在了他人的目光之下。
在他人的目光下,“我”开始意识到自己不仅是“为自己存在”,还拥有了一个“为他人存在”的维度。这个维度并非由我自由创造,而是由他人的审视所赋予的。他人根据他的标准、经验、偏见,给我贴上标签,赋予我属性——“那个偷窥者”、“那个笨拙的人”、“那个可笑的人”。我拥有了一个外在的、被他人定义的“自我”。作为纯粹主体的“我”是充满无限可能性的,但在他人的目光下,这些可能性坍缩了。他人看到的不是我的无限潜能,而是此时此刻、此地此景下被他捕捉到的那个具体形象。他将这个形象固化,赋予其一种“本质”。比如,仅仅因为一次紧张的口吃,他人可能就给我贴上“不善言辞”的标签,这个标签试图定义我的本质,限制了我的可能性。我被“钉”住了,就像昆虫标本被钉在展示板上。
萨特认为,意识到自己被他人目光“物化”时所产生的最基本的情感是“羞耻”。这种羞耻并非源于道德上的过错(虽然也可能包含),而是一种更深层的、存在性的羞耻。它是“我”认识到自己从自由主体“堕落”为他人眼中之物的羞耻;是“我”的内在自由被外在目光所侵犯、所“剥夺”的羞耻;是“我”赤裸裸地暴露在他人审判之下的羞耻。这种羞耻感,是主体性受到威胁的直接反应。在他人的目光下,我们的身体也变得“异化”。原本只是我们行动工具、感受世界的媒介的身体,突然变成了被审视的对象。我们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姿态是否得体、外貌是否符合某种标准。身体成了我们在他人世界中被观看、被评价的那个“东西”。
想象一下,你在公共场合不小心摔了一跤,周围人的目光瞬间聚焦在你身上。即使你没有受伤,没有做错任何事,那种纯粹因为“被看见”自己狼狈样子而产生的窘迫和羞耻感,就是萨特所指的存在性羞耻。你感觉自己失去了对形象的控制,赤裸地暴露在评判之下。在社交媒体上,这种体验尤为突出。我们精心发布一张照片或一段文字,随后不断刷新,渴望点赞和正面评论,这本身就是将自我置于他人的目光之下。而当收到负面评论,甚至网络暴力时,那种被误解、被标签化、被简化为一个“失败形象”的羞耻感和异化感,正是萨特所描述的存在性羞耻的现代版。
萨特所说的“物化”是一个深刻的存在论事件,是他人意识的介入对我自由主体性的根本性挑战。他人的目光像一个无形的牢笼,将原本无限自由的“为己存在”捕获,使其成为一个被定义、被审视、被固化的“为他存在”的对象。我们失去了对自己本质的完全掌控权,我们的存在被他人的意识所“污染”。这种由他人的存在本身所带来的、对我们自由本质的根本性限制和扭曲,正是萨特哲学中“地狱”意象所指向的核心困境。
“目光”,而非“他人”本身
萨特强调的“目光”效应,并非只发生在敌对或冲突的关系中。即使是爱人、亲人、朋友之间,这种“物化”作用也同样存在,只是形式可能更为隐蔽或温和。比如,父母可能会不断强调‘你真是个乖孩子’,这种目光虽然温暖,但也可能在无形中限制了孩子探索叛逆或表达负面情绪的自由,将他们‘固化’在‘乖巧’的形象里。同样,伴侣眼中‘你总是那么体贴’的赞美,有时也会变成一种压力,让你觉得必须时刻维持这个形象,难以展现脆弱或寻求帮助的一面。这些善意的目光,同样在进行着定义和‘物化’。 无论目光是善意还是恶意,是欣赏还是鄙夷,它都行使着一种权力——将自由的主体纳入观察者的框架中,进行解读和定义。我们生活在社会中,就不可避免地要与他人共存,也就不可避免地要承受他人的“目光”。这种存在性的条件本身,就蕴含着“地狱”的种子。
“我”既是受害者,也是施加者。当我们感叹他人的目光如同地狱时,我们必须同时意识到,我们自己的“目光”对于他人而言,也同样具有“物化”的力量。反思一下我们自己:在街上看到一个穿着奇特的人,我们是否在心里迅速给出了评价(哪怕只是中性的“真有个性”或负面的“太怪异”)?在会议上听到一个带有口音的发言,我们是否下意识地对其能力或背景做了某种归类(即使没有恶意)?甚至在社交媒体上快速划过朋友的照片,看到他们度假或加班,我们不也在基于瞬间印象进行着或隐或显的判断吗? 我们无时无刻不在用自己的‘目光’扫描、解读、定义着他人,将他们纳入我们自己的认知坐标系。“地狱”并非单向的压迫,而是一个由无数相互投射的“目光”交织而成的复杂网络。
日常生活中的人际冲突、误解、伤害,固然令人痛苦,但萨特所说的‘地狱’,则是更深层的体验:比如,即使是在一个愉快的派对上,你意识到自己正被一群陌生人打量和评估;当你走在街上,感觉到背后有脚步声并意识到自己可能正被观察时,那种轻微的不自在……这种意识到自己随时可能被任何一个‘他人’的目光捕捉、审视、定义的潜在可能性,才是‘他人即地狱’更核心的层面,无论他人是善意、恶意还是漠不关心。 地狱不在于“他人很坏”,而在于**“他人的存在本身就构成了对我主体自由的结构性挑战”**。
在今天这个社交媒体高度发达的时代,萨特的观点似乎更具现实意义。我们在网络上精心塑造形象,渴望点赞和认同,同时又无时无刻不暴露在无数“他人目光”的审视之下。评论、标签……数字化的“目光”有时甚至比现实中的更加灼热和无情。我们更容易被他人的评价所裹挟,更容易在追求外部认可的过程中迷失自我,这正是萨特所描述的那种“地狱”的现代变体。
认识到他人目光的力量,努力保持内心的独立和自由,不轻易被他人的定义所束缚。记住,你的本质由你的选择和行动创造,而非他人的评价。